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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房产交易问题咨询

想购置一处房产,房主为倒爷,东北的,总房款为69万,要求一次性付清,我打听了下这个房子还有半年就到了五年了,咨询朋友说五年后过户会减少6.6%的税,卖主说可以半年后过户,但必须一次性付清总房款,过户的问题说我可以找公证处公证一下同时可以找开发区朋友做担保,请教高手 卖主这样的做法我有没有风险,我应该具体怎么操作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12-06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谨慎处理,签订好合同,预防风险。

    回答时间:2014-01-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有一定的风险,最好是有专业的律师指导。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如果卖方对于该房产拥有全产权、没有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可以约定逾期不协助过户的违约责任并由其提供保证人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回答时间:2013-12-09
  • 回答:李承辉 电话:18766548790

    第一,公证处对这种个人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公证,就算公证了,也没有实际意义! 第二,你要是真想买,完全可以协商付点首付款,要求倒爷交房,等五年一满,过户前把资金全部放到房管局做担保,过完户后支付给倒爷! 第三,找个朋友担保,你对他的朋友了解吗?他的朋友有实力吗? 我看还是小心为妙!

    回答时间:2013-12-09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可以按对方要求做,为避免风险,最好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相关协议并指导你办理相关手续。

    回答时间:2013-12-09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买方无需交纳营业税,你说的6.6%是卖方承担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半年后某一天过户,无需公正。若担心一房两卖,可以先将该房办理抵押至你名下。

    回答时间:2013-12-06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谨慎处理,签订好合同,预防风险。

    回答时间:2013-12-06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存在一定的风险,尽量在付款的同时办理过户。

    回答时间: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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