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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异地借钱跑路
大家好!我于2011年一月份借给同事两万三千块钱,当时他说他父亲出事了,要交保释金,鉴于是朝夕相处的同事,他又有亲戚在我单位里,我就借给他了,不曾想他过后偷偷辞职了,手机号码也换了。现在根本联系不到人,他那亲戚也找不到他。我仅从单位查到他的身份证号。通过派出所那边查出他家及他母亲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借给他钱时并无第三人在场,当时他给我出具了一张两万三的借条,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
他家是海阳的。户口也是海阳的,借钱时未婚(1982年生人),我若起诉可否将他父母一起列为被告?(他说借的钱用于他父亲,但是借钱时无第三者在场)
我现在在福山,属于异地,我到过这边的法院,法院的人说要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海阳起诉立案。整个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我说的被告列上他父母可行吗?烦请各位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