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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押金条怎么约束违约行为

2014年10月,我在烟台某高校餐厅打算租赁一个餐厅窗口,与转租人签订备忘协议,并交了押金,对方也出具了押金条,押金是一千元,押金条上署名如果对方需要支付双倍违约金。对方后来违约了,但是只退了一千元的押金,没有支付违约金。押金条只有对方的名字,没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我知道,违约人与高校餐厅签署的合同上是有身份证号码的,但是我没有权利去查询,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该违约人,法院会按照我的指示去高校调阅违约人的身份信息吗?会立案吗?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11-01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按照约定处理……

    回答时间:2014-11-29
  • 回答:高超元 电话:18766511148

    立案前需调取被告方的户籍证明等信息。

    回答时间:2014-11-06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4-11-04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金额小,则协商为宜。。。。。。。。。。。 如起诉,则需自己查找当事人信息。。。。。。。。。。。。

    回答时间:2014-11-04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到法院立案就应该提供被告的相关信息,否则法院可能不受理。

    回答时间:2014-11-04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身份信息由当事人提供,法院不地去调阅的。

    回答时间:2014-11-03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按照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另外关于其身份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去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其户籍证明。

    回答时间:2014-11-03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按照约定处理……

    回答时间: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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