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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州市

身份证丢失

丢失身份证需不需要去登报,如果被冒用做了坏事,后果怎么承担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01-02

律师解答

  • 回答:田斌 电话:0535-2979204

    建议登报挂失。

    回答时间:2013-01-07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公告,并重新办理。

    回答时间:2013-01-06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去派出所补办。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到派出所挂失。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挂失。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最好挂失、补办。一般情况下,本人对于他人冒用的事实不知情也未参与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不需要登报,应该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于澄 电话:---

    如果你担心会有人冒用,建议你到报社发个声明更加稳妥一些,声明后再产生的后果不由你承担。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公告,并重新办理。

    回答时间:2013-01-04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可补领身份证,补领的同时办理丢失公告。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身份被冒用,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

    回答时间: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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