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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牟平区
未交房商品房,开发商提出小棚也加公摊多收费
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资金出问题至今没有交房,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经过多次业主代表上访、多发沟通等,最终达成一致:通过业主集资的方式将部分设施处理好后开放商给钥匙让业主装修入住。
先开发商通知去拿钥匙,但是需要业主补交小棚钱,以我为例,小棚原面积10.1平,现面积14.9,需额外补交4.8平的钱,其中含有公摊面积若干(详细数字对方未给出)。
购买住房时,已经有30%的公摊,现在小棚又要增加公摊面积,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