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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海阳市

海阳买房纠纷

我在2018年5月份在海阳半岛蓝月湾买了个房子,18年12月办理的网签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8年12月31号,但是开发商贷款一直拖着没给办理,说是跟开发商合作的贷款银行出问题了,所有贷款都不批了,现在已经过了交房期限3个月,还没有交房,现在还能不能退房了。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60天,买方可以选择退房的。请求协助。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9-04-03

律师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问题已回复,请仔细查看。

    回答时间:2019-04-16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协商不成的,可依合同约定提起诉讼。

    回答时间:2019-04-08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如果你们购房合同里约定了逾期60天交房可退房的违约责任,你可依据该 条向开发商要求退房。

    回答时间:2019-04-06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开发商违约.有权要求赔偿..

    回答时间:2019-04-04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以选择退房 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回答时间:2019-04-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选择退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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