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未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你好,我前期咨询过一个问题,希望再次得到解答
我前期问过:一个单位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差待遇.工资差别太大。符合同劳同酬的规定吗?
得到您的解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所以,你有权利要求同工同酬。
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将我们这一批劳务派遣工全部转为外包。这是不是更不合理啊?而且转为外包是强制的,没征求任何意见,就是一个简答的不能再简单的通知,也没让我们签字之类的东西。
我们要是真走法律的途径解决,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