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专长: 民事类, 刑事辩护
职 称: 三级律师
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担任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参与其谈判及仲裁等非诉讼活动;代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上千起。1999年度被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评为“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百优’志愿者”;2002年度被芝罘区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2年至2004年连续3年被评为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其事迹曾两次见诸于烟台晚报。其代理的多起案件也多次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烟台日报、烟台晚报、山东电视台、山东广播电台等众多媒体上刊登和报道。近年来,在房地产、证券、医疗纠纷等领域也颇有建树。关注民生不忘使命是郭春晓律师的座右铭。
1985年7月-1987年7月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专科学历。
1989年-1992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
1987年7月至今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原烟台市芝罘区律师事务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