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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不是自残
去年初与人发生纠纷后,随即报警,但当时并未入医院检查。6天后到医院门诊就诊,显示大拇指撕脱性骨折,但一直未住院治疗。过了一年后,目前已向当地公安鉴定部门提出进行伤情鉴定,现在只有当时的门诊病历和X光片。请问,隔了一段时间去医院就诊检查,这个时间空挡,会不会被认为是自残后做的检查?如果将来到法院判决,我该如何证明自己不是自残?
去年初与人发生纠纷后,随即报警,但当时并未入医院检查。6天后到医院门诊就诊,显示大拇指撕脱性骨折,但一直未住院治疗。过了一年后,目前已向当地公安鉴定部门提出进行伤情鉴定,现在只有当时的门诊病历和X光片。请问,隔了一段时间去医院就诊检查,这个时间空挡,会不会被认为是自残后做的检查?如果将来到法院判决,我该如何证明自己不是自残?
是不是自残另一回事,但不能证明这是你给伤的。
你的情况对方极有可能不认可,因为事发后多天你才做的检查,在事发后的日子里你有可能自残也有可能因别的事受伤,你起让对方赔偿就要证明几天后经检查所受的伤,就是几天前发生争议时受的伤,否则,即使打官司也有可能败诉。
这种案例还是很多的。。。。。。。。 如证据相符的话,是可以认定他伤的。。。。。 否则,对方应举证反驳。。。。。。。。。。。
民事责任应该不存在问题,但刑事部分要看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
由于存在时间间隔,不排除是其他原因引起的。
自残不是由你证明不是自残,而是由对方证明你是自残。
你好,这个不用担心。你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与医院就医病历可以相互印证。具体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因存在时间间隔,因此不排除对方提出此种抗辩理由的可能。
是不是自残另一回事,但不能证明这是你给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