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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请教大律师法律知识

各位大律师好,我是学生,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打个比方,某甲2009年5,6,7月份分别盗窃800元,700元,500元,2010年2,3,4月份分别盗窃800元,700元,500元,2011年2,3,4月份分别盗窃800元,700元,500元,2012年分别盗窃800元,700元,500元,2013年最近也盗窃了3次,也是800元,700元,500元;构成多次盗窃没问题,但是数额应累计为多少呢?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10-31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收集有利证据,找出对方过错,认真研究对策方案,委托好(专业)律师维权。

    回答时间:2013-11-30
  • 回答:高超元 电话:18766511148

    累计。

    回答时间:2013-11-17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你自己会算账吧。

    回答时间:2013-11-01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应当以盗窃的总额确定。

    回答时间:2013-11-0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收集有利证据,找出对方过错,认真研究对策方案,委托好(专业)律师维权。

    回答时间:2013-11-0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未超过追究诉时效的,以盗窃总和确定。

    回答时间:2013-11-01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对于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其数额累计计算.

    回答时间: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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