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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租房押金

你好 我租的房子 合同是2011.11.10--2012.11.10按季度交房租,押金1000元,2012.11.10号以后继续住的,没再签合同,一直住到2013.10月 现在房东不退我押金,说客厅的灯晃了,地面卫生不干净,我如果要去法院起诉能要回押金来么?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02-21

律师解答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回答时间:2014-02-24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如果对方没有损失或损失不是你造成的,则无权扣留押金。

    回答时间:2014-02-23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4-02-23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4-02-22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起诉到法院能要回押金,除非人为破坏了房屋设施。

    回答时间:2014-02-22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如果你们合同中有关于押金方面的约定,有押金条等能证明出租方收取你押金的证明,并且你作承租方并没有违反合同中关于押金条款的违约责任,那么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

    回答时间:2014-02-21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如果有押金条等能证明出租方收取你押金的事实,并且没有给出租方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出租方应当退还押金。你可以起诉的方式要回押金。

    回答时间:2014-02-21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可以要回押金。

    回答时间: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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