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问题。
我是孙家滩的村民,在大庄村买了一栋民房。期限以15年,有购房协议。有大庄村委的证明。现在面临拆迁,房屋能要回去吗?我能获得怎样的补偿。-谢谢!
我是孙家滩的村民,在大庄村买了一栋民房。期限以15年,有购房协议。有大庄村委的证明。现在面临拆迁,房屋能要回去吗?我能获得怎样的补偿。-谢谢!
正常是不能要回去的。你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禁止非本村成员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议协商解决。
应得到补偿。。。。。。。。。。。。。。。
不是本村村民买卖合同无效
政策不允许你在大庄村买房,买卖行为有可能无效。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村房屋买卖可能认定无效,但根据现在的审判实践对于拆迁补偿可能会按比例分配。
你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房屋的买卖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买卖,即只限于本村或小组成员之间买卖。你这种情况买卖协议无效。
房屋即使能要回,因拆迁所得的大部分就归买方所有。
你这种情况原房主是可以主张权利的,因为你不是大庄村的成员,但是鉴于有购房协议及大队的证明,拆迁补偿时你能分70%,也就是你还得向原房主支付些费用。
正常是不能要回去的。你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可以要回去,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