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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

2011年9月初,在单位规定的加班日子,骑摩托车(有证,也没违反交通规则)上班,因雨天路滑摔倒,面部腿部受伤,当时情况紧急没有联系交警直接去了医院。请问这能否算是工伤?如果说是工伤应该怎样索赔?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10-09

律师解答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这要看交警对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时间:2011-10-1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我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只有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你这种情况不应当认定工伤。

    回答时间:2011-10-10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单方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个问题。。。。。。 再说你也没有报警,不好处理。。。。。 还是与单位协商吧。。。。。。。

    回答时间:2011-10-10
  • 回答:隋明训 电话:5810299

    我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列》的规定,你这种情况不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

    回答时间:2011-10-09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需要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如果认定你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计算工伤待遇标准。

    回答时间: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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