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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学校组织外出受伤该如何赔偿

学校组织去栖霞牙山写生一周,晚上跟同学在旅馆打台球打赌,我输了,然后同学就在后面追我要我叫他大爷,我跑到房间,他说我不叫大爷就坐在我床上,争执了一会我跑出了房间,然后跑到另一个同学的房间门口听到他还在后面找我,然后就从这个同学的房间后门跑了出去,结果被外面系在梯子上的绳子勒倒了,梯子就跟着倒下了砸在了我的脚上,回家之后去医院检查小脚趾粉碎性骨折,第四个脚趾也骨折了!
请问像这种情赔偿问题应该是怎样的?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06-01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第一,你自己也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收集证据。第三,将你的同学、学校、旅馆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

    回答时间:2011-06-0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我认为学校在组织活动中应该对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你晚上外出违反了学校要求,造成损失很难要求学校承担。旅馆随意放置梯子未尽警示和安全义务,应当适当赔偿。

    回答时间:2011-06-01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你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学校在该事件中若未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赔偿责任;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最终怎样赔偿由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之间的过错来确定。

    回答时间:2011-06-01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可以要求你的同学、学校、旅馆给予一定的赔偿偿,否则可起诉至法院。不过主要责任还是你自己的。

    回答时间: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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