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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关于房产的抵押

你好,我亲戚曾暂住我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我的身份证和土地证偷走,因为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身份证取了出来通过担保公司借了钱,并且找人冒称是房主做了公证,想请问,这样的公证书有效吗?如果换不上借款,抵押公司能将我的房收走吗?这些我都没有证据,会有怎样的后果?能怎么办?(我一切都蒙在鼓里)谢谢你!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06-21

律师解答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建议报警,否则,你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回答时间:2011-06-24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对方已经涉嫌犯罪,你应当及时报警。另外,如果抵押合同没有你签字,应当是无效的。

    回答时间:2011-06-24
  • 回答:聂玮 电话:---

    你可以去报警,并去公证处了解情况。

    回答时间:2011-06-23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如果公证书不是你本人去的,而是他人假冒,你应先找公证处。

    回答时间:2011-06-22
  • 回答:于澄 电话:---

    及时报警处理,他的行为可以已经构成犯罪。

    回答时间:2011-06-2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如果确属他人偷证、冒用,建议你报警处理。

    回答时间:2011-06-22
  • 回答:隋明训 电话:5810299

    公证书在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前,是有证明效力的。贷款合同如果认定为表见代理合同,你要承担合同责任。建议你报警,用你的身份证及房产证代签贷款合同,并取得贷款得人,可能构成犯罪。

    回答时间: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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