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关于宅基地产权问题咨询
老师您好:
父母一生只生育两个儿子,1991年前后,两个儿子都初中毕业参加工作,父母为两个儿子向大队申请了2处宅基地盖房作为婚房,当时两处宅基地房产证都是父亲的名字,两个儿子婚后一直居住各自婚房至今20多年,几年前母亲去世,父亲登记再婚,存款全部交于后老伴,完全丧失了家庭经济支配权,为避免后患,想把两个儿子各自的房子进行确权。
请问老师:两个儿子的婚房是否归两个儿子各自所有?因为当年家里没有儿子村里是不批宅基地的,而且盖房时两个儿子已经上班往家里挣钱了。
请问通过法院起诉房产确权是否可行?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