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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物业不作为,我拒交物业费
您好!
我2010年入住现在的房子,房子是2楼,一楼是门头房,入住2年后因楼体外侧至户外污水井堵塞,我家厨房管道多次返脏水,经常自费疏通。后来跟物业沟通,物业总是答复说是开发商的管道走向和坡度有问题,所以导致了这种堵塞,均无结果。
后期我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联系了物业,我们三方协商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管道全部挖开,若是开发商的管道走向和坡度问题,那此次改造费用由开发商承担,重新安装管道,若不属于这个问题,那费用由物业承担。但是挖开管道后坡度和管道走向都没有问题,物业工程部的主管看了看一句话没说就走了,后期的费用也没有承担,全部由地产公司垫付了。因为管道已经挖开了,所以在我们的要求下地产给重新更换了新的管道,在更换管道的时候发现由楼体外侧通往户外污水井的这部分管道已经被油污堵得死死的,由此证明完全是由于物业疏于疏通造成的。后来过了大概半年多,我们家厨房又开始返水了,我找物业的时候物业居然不上门看了,而且让我在家自己堵着,之后我一气之下就自己找外面的施工人员把管路改造了,之后就拒交物业费了。
现在欠费大概5年了,物业多次催缴并下达了律师函,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走司法程序有可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