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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家具质量问题维权
本人于4月19日于烟台市开发区*;*;家居购买共计41500元乌金木家具,交付定金21500,只有订货单并未有合同,后于4月29日送货到家,后发现问题床左右侧板分别有开裂,衣柜后背板有一道滑槽,餐桌有磨损工艺差等一系列问题,于5月3号到店家协商被迫申请换货,后经过思考认为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5月11日电话找寻金东商场申请售后,后来在5月13号下午当面沟通,发现店家违背商场要求直接收取我们的费用(21500元),正常应该由店家提醒让我们交由金东家居,找到*;*;家居售后经理以及副经理沟通,说我们是自愿交钱给店家,认为我们的行为纯属自找,跟商家毫无关系,让人心寒,所以我想要申请维护消费者权益。
问题1:是否可以因此不承认此次交易,要求*;*;家居商场对我们负责,让店家给我退款。
问题2:(已经到货产品)我购买的家具到家两天后出现质量问题,两侧床板开裂,衣柜背板与店家样品不符,餐桌有两处磕痕,餐椅有一处磕痕,梳妆台两个抽屉间有较大缝隙,现怀疑家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与其价格严重不符,到货产品共花费约27574元(梳妆台,餐桌4椅子,衣柜,2个床头柜,床),我们是否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问题3:(未到货产品)在购买家具时,店家介绍产品说能看到的地方都是乌金木,绝对不是黄玫瑰这种木材,并且商家拿着乌金木木料给我们看,结果店家当着我们的面跟供货商对接,发现材质为多层板,由于我们只有订货单,商家也只是口头宣传,现在拒不承认自己问题,(沙发加茶几加电视柜一共花约了13926元),我们是否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问题4:我们当时只是有一个订货单,是否可以要求店家给我签一份合同,合同里面写上当时买家具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