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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小饭桌安全管理问题
10岁男孩中午放学后在小饭桌吃饭,饭后跑出去玩耍,从假山上滑落,摔伤,脑干出血,昏迷不醒,请问小饭桌的所需承担的责任如何界定?从12点到2点期间,小饭桌没有管理孩子,直到家长询问,小饭桌才意识到孩子不在。家长与小饭桌没有签订协议,只有口头约定。
10岁男孩中午放学后在小饭桌吃饭,饭后跑出去玩耍,从假山上滑落,摔伤,脑干出血,昏迷不醒,请问小饭桌的所需承担的责任如何界定?从12点到2点期间,小饭桌没有管理孩子,直到家长询问,小饭桌才意识到孩子不在。家长与小饭桌没有签订协议,只有口头约定。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小饭桌应当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建议及时固定或搜集相关证据。
收集有利证据,应该承担责任...
个人认为小饭桌应承担过错责任,因没有书面协议,建议目前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搜集证据证明与小饭桌之间的托管关系,谈话录音、录像都可以。最终如果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起诉的话,对方是个人的话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知道身价证号码),建议你现在就可以准备这些证据。
可根据过错及损害后果向对方主张赔偿。
按口头约定的履行、追责。 但要有相应的录音等证据予以证实。 可定残后计算损失。
小饭桌有看管孩子的义务,应该是有责任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