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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是强制传唤,还是故意伤害?愿意代理和我联系
1,公安回复【出警民警告知该男子必须离开现场,并多次对他警告】并说有出警记录仪为证。如此说法构成强制传唤?伤成重伤构成残级不承担责任?
我的质疑:伤者违法了吗?有语言和行为暴力吗?有态度不好吗?有和民警对话吗?你们问过他为什么不走吗?违反治安条例那一条构成强制传唤,导致暴力执法。
2,因为伤者没有带身份证,民警要求到派出所核实身份,核实身份很正常,公安为什么不敢承认,虚构成让他离开现场。
3,出警记录仪被删掉怎么办?伤者和公安说的出警经过完全两个版本,我们怎么可以对证出警记录仪。
4,从公安回复看,伤者可以离开现场,被报警人没有带身份证可以离开现场吗?
5,公安隐瞒了故意伤害关键点,报警人和被报警人与民警发生过激烈的争吵,虽然督查不承认发生此事,可是所长亲口说出警记录仪里有。
6,伤者一直笑对民警问答,民警趁其不备将伤者扑倒后,高喊警告过你三次离开你不离开,能成为他们正当执法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