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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撞车逃逸
今年5月在富尔玛门前停车场,某车倒车撞到我车后,然而该司机未下车逃出十五六米叫我拦下,司机下车承认错误,与我私了,我没答应。过好长时间,该司机又驾车逃出100多米又让我冒着危险再次拦住。报警,警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司机负全责,我无责,修车费用该司机承担,事故结案。
我想咨询:警察为啥不追究该司机,该司机应受何处罚。
今年5月在富尔玛门前停车场,某车倒车撞到我车后,然而该司机未下车逃出十五六米叫我拦下,司机下车承认错误,与我私了,我没答应。过好长时间,该司机又驾车逃出100多米又让我冒着危险再次拦住。报警,警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司机负全责,我无责,修车费用该司机承担,事故结案。
我想咨询:警察为啥不追究该司机,该司机应受何处罚。
该司机应受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追究该司机责任要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只作为量责的一个情节。。。。。。。。。。
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度。
按交通事故处理。
司机应该没有达到行政处罚的标准,
逃逸是作为认定全责的依据。
你好,对方的行为达到不到处罚的标准。
协商解决赔偿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
这种情况还不够行政行政处罚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