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法律咨询 > 详情

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撞车逃逸

今年5月在富尔玛门前停车场,某车倒车撞到我车后,然而该司机未下车逃出十五六米叫我拦下,司机下车承认错误,与我私了,我没答应。过好长时间,该司机又驾车逃出100多米又让我冒着危险再次拦住。报警,警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司机负全责,我无责,修车费用该司机承担,事故结案。
我想咨询:警察为啥不追究该司机,该司机应受何处罚。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05-30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该司机应受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回答时间:2013-06-03
  • 回答:高超元 电话:18766511148

    追究该司机责任要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回答时间:2013-06-02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只作为量责的一个情节。。。。。。。。。。

    回答时间:2013-06-01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度。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按交通事故处理。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司机应该没有达到行政处罚的标准,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逃逸是作为认定全责的依据。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于澄 电话:---

    你好,对方的行为达到不到处罚的标准。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协商解决赔偿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3-05-31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这种情况还不够行政行政处罚的程度。

    回答时间:2013-05-30

相关咨询

我要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查看全部留言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胶东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胶东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胶东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胶东在线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