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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河北省

谁要承担土地污染造成的损失

2023年5月9日你在律师无忧网页回答“谁要承担土地污染造成的损失”案件中描述:律分析:土地污染的责任主体不唯一,可能涉及到污染者、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等多个方面,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土地污染问题中,环境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是主要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停止污染、排放的责任,消除危害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费用,赔偿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其中法律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并不相符,能请教一下“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停止污染、排放的责任,消除危害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费用,赔偿因污染造成的损失”。这个规定引用的是那一条吗?

该信息有效提问时间: 2024-02-23

律师解答

  • 回答:王旭斌 电话:---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回答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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