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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交通事故纠纷

我们的私家车追尾了交警的车,我们全责,交警队没有商量通知把车拖在某大修厂,该车临近报废,总价值不超过5000,车修好通知我们去交维修费13800.我们认为太高,拒付,对方起诉我们到法院,附了一份我们之前没有见过的评估报告,评估金额10500。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6-07-06

律师解答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只要有评估报告,一般就按评估报告确定的金额赔偿,除非你通过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回答时间:2016-07-1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车修好后已经交付你们了吗?如果接收了视为已同意维修。另,你的车辆如果投保,可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回答时间:2016-07-11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你可聘请律师维权。

    回答时间:2016-07-08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以要求重鉴。。。。。。。。。。。

    回答时间:2016-07-07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细节问题。

    回答时间:2016-07-07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由保险公司赔偿....

    回答时间:2016-07-07
  • 回答:遇鹏 电话:15265358811

    您好,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方的车辆损失,即维修费价值。若你们对交警提供的 评估报告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若与对方争议较大,考虑到你们缺乏专业的诉讼经验和技能,也可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回答时间: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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