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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龙口市
73岁健康老人骑行被后方机动车撞伤导致死亡(进展)
感谢所有律师的回复,73岁老人在龙口南山度假区路段内骑车驶入快车道最左侧时被后方机动车撞倒导致死亡一事,当地该路段标示牌限速30,现已收到技术部门鉴定车辆速度为60码,而且事发地为路口前40米的距离,机动车礼让非机动车及路口减速是所有驾驶原则,肇事司机未提前刹车及超速行驶是否可判定机动车主要责任?责任比例大概多少?我方书面申请要求交警部门给予肇事司机是否危险驾驶,在看手机信息及车内触屏或微信等电子产品的要求交警取证,是否正当?交警肇事科如果不充分取证司机危险驾驶并有偏袒肇事者行为55分责,认为自行车违规先驶入占用机动车道一半责任,受害者如何维权?维权方式有哪些?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