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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关于房子的事
我是07年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外面的墙上建了一个很大的造型,涉及了好几家。现在开发商不知为什么又要拆掉(据说是因为危险)?问这个造型属不属于我们的,他应不应该给我们补偿?国家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我是07年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外面的墙上建了一个很大的造型,涉及了好几家。现在开发商不知为什么又要拆掉(据说是因为危险)?问这个造型属不属于我们的,他应不应该给我们补偿?国家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不属于你们,属于全体业主。
如不是原来的设计建筑,则由开发商处理。。。。。。 但不能影响相邻权益。。。。。。。
可以查询一下原来的建设规划是否包括你说的“造型”。
属于业主共同的……。
你好,如果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区域,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