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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列双方为共同被告对我有利吗?

你好,对方单位已经确实没有付款能力,这样的情况下,我将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是不是自找麻烦?如果允许只将对方员工个人列为被告,岂不是执行起来容易些?望解答我的疑问,再次感谢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5-12-17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有利的,把握性大…………

    回答时间:2016-01-1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有利的,把握性大…………

    回答时间:2016-01-08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即使你不申请,对方也有可能申请追加。

    回答时间:2016-01-0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查明是职务行为的,只列个人可能败诉。

    回答时间:2015-12-27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对方会要求追加被告的。

    回答时间:2015-12-21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主要是看对方行为是个人还是职务行为。。。 这要看双方的证据情况而定。。。。。。 如你有证据是个人行为的,可以单独起诉。。。。。

    回答时间:2015-12-1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有利的,把握性大…………

    回答时间: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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