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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关于普查时更换房产证的补充提问

那现有房产证无效的话是不是可以归咎于当时发放证件的机关部门呢,房主名字是随便给写上的么,政府当时为什么不告知户主,我是不是就可以认定房子就属于房证上的产权人?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5-04-18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可以主张权利....

    回答时间:2015-05-18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一般基于买卖合同关系或赠与关系而发生。如果经查询房管局的档案,其所有权的变更没有基于合法事实,那么可以以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撤销登记。

    回答时间:2015-04-24
  • 回答:富明岩 电话:15053545247

    行政诉讼解决。

    回答时间:2015-04-21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一般是以房产证为准,如果认为登记错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回答时间:2015-04-2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登记错误的,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撤销。

    回答时间:2015-04-21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如果要申请无效,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重新确认产权人

    回答时间:2015-04-21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产权归房产登记人所有。。。。。。。。。。。

    回答时间:2015-04-2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可以主张权利....

    回答时间: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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