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法律咨询 > 详情

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我该怎么办?

我今年52岁,4岁时被父母送到我叫做爷爷奶奶家,两位老人没有自己的孩子,他们抚养我长大娶妻生子,我为他们养老送终。2005年两位老人写下遗嘱将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留给我一个人继承,由于我们没有法律意识,遗嘱没有做公证,他们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去世。爷爷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房改房买下后经历了拆迁,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原因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证,两位老人均已去世,房产中心让我拿出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我去公证处咨询说无法给做公证,让我通过法院判决房产是我的。领导,爷爷奶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比他俩去世早,现在我找不到被告或者原告,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9-05-10

律师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目前只能通过法院来起诉确认遗嘱效力,进而确定房产归你所有。关于起诉,你可以想办法与老人的近亲属商量并以他们为被告,要求法院确认遗嘱效力和房产归属。

    回答时间:2019-05-19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还是要起诉处理。 可以列第二顺序继承人参加诉讼。

    回答时间:2019-05-17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你的户口应该跟老人落在一起吧?登记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回答时间:2019-05-13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将他们兄弟姐妹的子女列为被告,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9-05-1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持遗嘱去法院起诉,继承...

    回答时间:2019-05-11

相关咨询

我要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查看全部留言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胶东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胶东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胶东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胶东在线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