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
你好我是2013年11月份买的房交期是2014年12月30日,但是卖方半月前书信通知我交期延后至2015年6月份,合同中逾期超过90日后有权解除合同,我是贷款买的房首付12万,贷款26万,每月首付1670元,请问我如果退房的话贷款方面是怎么计算的,我要承担贷款违约吗?
还有我想请你个帮我看下合同,如果退房我的损失能有多少?
如果能帮我看下合同联系我,在此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