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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龙口市
特殊工种界定及提前退休的问题?
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目前政策依据仍然是国务院1978年印发的《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在特殊工种的认定上,我们依据《特殊工种实用名录》严格按行业区分相关工种。您所提的油漆工没有表明所属单位性质和行业名称,不能简单认定是否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这是烟台市人力资源回复的结果,我对其提到的最后一句话“所属单位性质和行业名称,不能简单认定”持有疑虑,望您能给予解释,谢谢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