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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栖霞市

农村信用社存单盗窃冒取

2014年1月家住栖霞农村的老爸赶集回家发现身份证没了遂向我邻村信用社通知说不是本人拿身份证取钱不准兑现。可是过了两天盗窃犯在我们镇上另一家信用社将钱取走。经警方调取监控资料是本村一人所为。请问信用社有无责任,盗窃犯父母有无责任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01-20

律师解答

  • 回答:高超元 电话:18766511148

    信用社应核实取款人与身份证、存折是否为一人,否则未尽审查义务,应承担责任。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是否承担责任由犯罪嫌疑人是否成年决定。

    回答时间:2014-01-25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信用社按规定核实身份办理取款手续,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能证明向信用社进行过相应告知的,信用社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个人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信用社有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有责任。其父母无责。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告知,信用社是有责任的。。。。。。。 如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主要是看有没有办理挂失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挂失手续信用社没有责任,如果盗窃犯是成年人,其父母一般是没有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如果你们发现存单等有价证券丢失,应当向银行申请挂失。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另关于犯罪嫌疑人父母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只有犯罪嫌疑人系已未18周岁的成年人,其父母才负有一个监护不利的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时间: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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