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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牟平区
合同纠纷
你好,聂律师,我是胶东在线会员济公,我今年春天于朋友合伙做家电保修业务,由于去年他承诺我过去开店,就给我2000个客户。开店半年给我5000个客户,我才到了他们那边,开始,我们双方有协议,共同投资他投,利润按比例分成,经营一个月,他没有实现他的客户数额,我们发生第一次意见,为了不激发矛盾,我建议店面我自己经营,他投资一万元购买的设备,我给他打了个一万元的感谢金的协议不是借条,并约定两年还清。合作协议和后来的感谢金协议,都没有把他承诺的客户数额列入其中。
半年时间到了,他还是没有实现他承诺的客户数额,我不得不撤回来,把单据上他投资的设备全部给他留下了。
我现在要咨询的是,由于我没有害他的心意,所以,留下东西也没有留证据,也没有让他退回原来的感谢金协议,双方凭良心办理,我担心他一旦变心,拿着这份感谢金协议起诉我,我是否需要支付他感谢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