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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阳市
取保候审
请问:县市级公安局下达拘役给镇派出所,镇派出所收到命令后,四天内不作为,说是给对方办理取保候审,请问在取保候审没有批准前,镇派出所四天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是渎职,玩忽职守之类的行为。
请问:县市级公安局下达拘役给镇派出所,镇派出所收到命令后,四天内不作为,说是给对方办理取保候审,请问在取保候审没有批准前,镇派出所四天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是渎职,玩忽职守之类的行为。
拘役是在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一种刑罚措施,取保侯审是在人民法院判决前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拘役的过程中是不能再进行取保侯审的.
建议向期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建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可以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情况。
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有工作上的其他原因。
请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还没有那么严重,但肯定是不对的,你们可以投诉他们。
这是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
可向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