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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谢谢隋律师的答复,还想麻烦咨询一下

我的情况:
本人在日资企业工作满10年一直都是白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在这期间公司领导口头承诺不用晚上上班,10年时间是不是已经形成了一种工作条件?如果变更是不是协商我?最近领导变更新领导强迫要求两班倒,白天晚上一个礼拜一调整,考虑个人原因适应不了该工作,今天领导为我这个事召开总经理会议,会议后通知我只要电力正常不限电情况下我就上白班。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们反悔,我不服从安排继续白天上班晚上下班解除合同的话,公司对我有没有赔偿?怎么赔?签合同3次了,最后一次2013.6.30到期。前提是我会一口咬定你承诺了就要兑现。我害怕得不到赔偿,你有啥好办法得到赔偿?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2-12-17

最佳解答

  • 回答:隋明训 电话:5810299

    关于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等,这些内容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内容依据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依据集体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或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相关规定。你在单位工作十年,都是上白班,这只是已经过的劳动时间的合同的履行,不表示合同约定只上白班。再者,劳动合同要求必须书面形式,其他形式不成立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只上白班,安排你上夜班时可以的。你公司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给你经济补偿金,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给付你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再续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部分除外。你的害怕不是没有道理的,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你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回答时间:2012-12-18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尽量争取维权。

    回答时间:2013-01-06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没有补偿。届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时间:2013-01-06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依法维权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个和谐的劳动环境也是很重要的。。。。。。。。 如是单位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可以索要补偿金等。。。。。

    回答时间:2012-12-18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首先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以免以后出现争议。

    回答时间:2012-12-18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没有书面约定工作时间的,个人认为单位有权适当调整。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解除的,每满一年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回答时间:2012-12-1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尽量争取维权。

    回答时间:2012-12-18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具体要看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再定。

    回答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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