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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抵债房咨询

我在某小区看好一个房子(带一个停车位),他是开发商抵债给某单位的,现在以低价卖给我,这个房子还未正式交房,现在是开发商代卖,某单位欲以53万出售,但是跟开发商签的合同上只体现39万,另8万给开具车位收据,还有6万是某单位的差价,请问这样安全吗,害怕被骗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2-07-15

律师解答

  • 回答:丛林 电话:0535-6273178

    你可以与实际出卖人之间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你交纳的各项房款、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价格均予体现,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这样你的风险会降到最低

    回答时间:2012-07-2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建议你与实际出卖人之间签订一份完整的买卖合同,将你交纳的全部房款及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价格均予体现,你交纳房款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这样如果出现纠纷你可以凭证据找到相对人。

    回答时间:2012-07-19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的话,应该能办理出房产证。但是,一旦签订本协议,以后如果因房屋问题,导致你方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可能给你方造成损失。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时间:2012-07-17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有一定风险,但只要原合同是真实的,你应再与买方签一房屋买卖协议。

    回答时间:2012-07-17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风险较大。建议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

    回答时间:2012-07-17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是与开发商交易,一定是开发商有合法手续,能办理产权等。。。 与抵债方也要签订合同,以防风险。。。。。

    回答时间:2012-07-16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是有一定风险的。建议审查一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另外你与开发商签的买卖合同体现的价款是39万,但你实际支付不止这些,万一以后出现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对你很不利。

    回答时间:2012-07-16
  • 回答:于澄 电话:---

    这种情况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建议你到相关部门查一下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预售许可,谨慎处理。

    回答时间:2012-07-16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且能办出房产证,一般是没什么问题。

    回答时间:20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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