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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土地赔偿
我是芝罘区一村民,家里果园被征用,村里不按照合同亩数进行补偿,也不实地测量,只是按照他们手里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得出的土地亩数进行补偿,因为我们不接受这样的赔偿还被停止村里的福利待遇,问一下,到底应该以村里的亩数为准还是以我们手里的合同为准,多谢帮助
我是芝罘区一村民,家里果园被征用,村里不按照合同亩数进行补偿,也不实地测量,只是按照他们手里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得出的土地亩数进行补偿,因为我们不接受这样的赔偿还被停止村里的福利待遇,问一下,到底应该以村里的亩数为准还是以我们手里的合同为准,多谢帮助
应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亩数为准。
应按实际测量的结果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应先实地测量后跟据测量结果签订合同,以合同为准,但你所说的情况较为特殊,你有权要求进行实地测量,按实际情况要求补偿。
您好,律师认为正常来讲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具体的亩数,但毕竟法律是以事实为基础,在本案中,为显公平公正,可以实地测量的方式确定
应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亩数为准。
对村里的补偿分配不同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应按实际情况补偿。。。。。。。。 补多少要按双方协商确定,,,, 或根据烟台地区的标准来补。。。。。。。。。
应当是按实际的面积进行补偿。
如果村里的亩数与合同的面积不一致,应当实地测量而定比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