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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栖霞市

保证金的趋向

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者逃逸,如果进行司法程序解决,而对方肇事者声称不会掏一分钱,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趋向是什么样的?是全部作为民事赔偿,还是从中抽出一部分作为罚款?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0-05-20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保证金是綮事者交给司法机关监管的资金,当出现法定事由后,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没收该资金。如果没有出现法定事由没有被没收的情况下,保证金将来可以作为一部分赔偿款给予赔偿。

    回答时间:2010-05-2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交通肇事罪没有并处罚金的情况,因此,保证金可以作为民事赔偿来执行的。

    回答时间: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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