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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我该如何维权?

我叫李卫东,是外地来烟台打工的。十月下旬在牟平区干活的时候不慎从三楼跌下来,导致左手骨折,腰部脊椎错位,现在腰部做完手术,老板支付了手术费,但是接下来的医药费老板却不给,几天不见老板了,现在还欠医院四。五万的医药费,干活之前我们并没有签署书面的合同,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老板的赔偿么,我可以起诉他么?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09-05

律师解答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先要确定是否是劳动关系。。。。。。。 如是可认定工伤。。。。。 否则可按人损来主张赔偿。。。。。。 要注意收集有利证据,以备争议。。。。。。

    回答时间:2011-09-09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第一,从劳动关系上,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如果企业在受伤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该受伤职工及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第二,尽量收集承包施工的企业及雇用老板、工资支付、住院费的结算等相关证据;第三,因施工企业没有与受伤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其主动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不大;第四,建议治愈后及时作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第五,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施工企业及雇用老板,要求连带赔偿各项损失。

    回答时间:2011-09-06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先收集你与老板形成雇用关系及你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再查一下老板是以个人名义还是注册了企业,选择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还是申请认定工伤。

    回答时间:2011-09-06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否则,即使起诉,也很难用诉。

    回答时间:2011-09-05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可以直接起诉你老板,但要有你在他手下做事的证据。

    回答时间:2011-09-05
  • 回答:隋明训 电话:5810299

    可以得到老板的赔偿,但是你应当收集在老板那里干活受伤的证据。

    回答时间: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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