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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牟平区
房产纠纷
我村规划,我的老房在几年前被大队修道拆去,大队给了一万元钱,也没有开收据等,房产证在我手里,请问我能不能要回房子。
我村规划,我的老房在几年前被大队修道拆去,大队给了一万元钱,也没有开收据等,房产证在我手里,请问我能不能要回房子。
房子已经拆除,并且已经给予了补偿,你想要回房子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你对补偿款的多少有异议,可以要求增加。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要回房子是不太可能的。
房产证是特定房产的登记证书,房产不存在了房产证也就失去了效力,你依据没有房产的房产证,不能要回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般是不能的,已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