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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

老家有院平房,有产权证。房子一直对外出租。2010年10月份有个承租户欲买下该房。当时双方签了合同,约定在腊月20日之前,乙方交清房款。但是截止到2011年3月底,乙方一直没有付清房款,只付了70&,中间我们也没有催缴。后来经朋友提醒,房子卖得太便宜,加之乙方并未按照合同交清房款。随后我们做出不卖房子的决定,且告知乙方,但乙方坚决不接受退款,而且拒不搬出房子。乙方从去年10月起就未再付房租。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个过程中,他未按照合同付清全款是否已构成违约行为,而我们随后作出不再卖房的决定是否也算违约?乙方在我们告知不卖房的决定后第二天就拿着余款和违约金来,但我们没有接受。目前他赖在我们房子里拒不搬出,我们应该怎么来解决?可以走法律程序吗?
如果我们后期反悔卖房也属于违约行为,打官司的话,法院会要求我们必须卖房给乙方吗?如我们真的不想卖了,可以赔付违约金吗?现在是我们确实不想卖了。谢谢您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05-13

律师解答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对方已支付房款的70%,说明买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你现在主张解除合同,在法律上不一定得到支持。

    回答时间:2011-05-27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当结合合同具体内容的约定进行分析,因你介绍的内容在细节上不是太明确,建议你带材料与律师当面咨询,效果会更好。

    回答时间:2011-05-15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很多细节没有陈述。。。。。 建议持相关材料面询律师,以进一步分析。。。 看合同是否有效,双方违约情况及后果等。。。。。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护合法权益。。。。。。。。

    回答时间:2011-05-14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你好!购房者未按时付清房款已构成违约,你反悔的行为也构成违约,购房者的违约责任是赔偿损失或违约金,你应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另外不知道你所说的房子是否是农村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人。

    回答时间:2011-05-1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因为当初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什么情况下你们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经你们催告后对方已经履行义务的,你主张对方违约很难成立。

    回答时间: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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