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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山区
骑电动车撞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
六月七号晚上六点左右,我骑电动车送外卖的时候,在距离十字路口大概四五十米的地方,有个人突然从车流里横穿马路,鬼探头,我没反应过来,把他撞了,第二天交警说我超速,定责五五责,但是交警定责理由是我没走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无法通行时没走最右侧车道,可是当时非机动车道停了很多车,我走在最右侧车道上,这不应该是行人全责或者主责吗,交警定的五五责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可以申请重新定责或者投诉这个交警吗
该信息有效提问时间: 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