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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怎么写
我家有处非成套住宅(原房改房),后继承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上房屋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现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登记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烟政发【1995】99号)文,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虽然为两个门牌号,但是为一个整体参加的房改,无法分户。为由出具了不动产登记不予登记告知书。我认为此房已属于商品房,不在是房改房,不动产登记中心适用法律不当。请问我是行政复议好,还是行政诉讼好,诉讼请求应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