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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诉讼请求怎么写

我家有处非成套住宅(原房改房),后继承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上房屋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现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登记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烟政发【1995】99号)文,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虽然为两个门牌号,但是为一个整体参加的房改,无法分户。为由出具了不动产登记不予登记告知书。我认为此房已属于商品房,不在是房改房,不动产登记中心适用法律不当。请问我是行政复议好,还是行政诉讼好,诉讼请求应该怎么写?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21-10-01

律师解答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这个没有哪个好的概念。 只是救济程序的不同。

    回答时间:2022-05-04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确定诉讼请求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答时间:2021-12-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您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不服,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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