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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房地产开发商不按照承诺分配车位
您好,麻烦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不按约定出售车位
我是2018年上半年买的车位(当时承诺谁先交钱,谁先选车位的原则)所以我们提前那么多年交了全款车位费,至今未交房。 前几日通知8月15号早上可以去选车位了,8月13号上午,我打电话过去问,我们这批先交钱的不是可以提前选车位吗? 被售楼处告知,正在统计收据信息,下午能整理好,会给我回电话。
8月14号上午,还没等到电话,于是打电话过去追问,告知我,正准备给我打电话呢,让我悄悄的赶紧先来选车位吧,别告诉别人。于是我赶紧开车过去,结果去了告诉我,只有一个20号车位了。 我说不可能,我又不是最后一个交钱的。 然后又告诉我,还有一个车位29号,还剩两车位了(都是撞墙没法停车的位置)。 然后后面来了一老头,问我什么时候交的钱,我告知后,老头说,我交钱比他早。但是人家找经理,经理给了一个27号车位(经理有没有收红包,经理自己心里清楚)。 我于是就不乐意了,我说他来的比我晚,凭什么他能拿到车位。
售楼处告诉我说,“你在和我们叨叨的时候,人家就立马选了车位了啊。“
我说“你们告诉我没有27号车位啊”
我要求售楼处拿出交车位费的收据,我要查我是第几个交费的,售楼处拒绝提供。
经理不耐烦了说“你说那些都没用,就剩两车位,你随便选”
从2018年开始我们交了那么多钱让开发商拿着我们的钱去盖房子,就因为开发商承诺,谁先交钱,谁先选车位。 到了今天两年多时间,我不知道是烟上级领导示意属下多收点红包,谁给红包谁找关系,先给谁车位。 还是下级掌权的经理为了营私的私下行为。
这种明目张胆的为自己利益走后门,侵犯我们消费者的行为,车位我是肯定得要一个,但是那两个车位都没法停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要求? 要求13户业主拿着收据按照交钱顺序重新选车位可能实现吗?开发商早早拿着我们的车位钱用这么久,就因为一句承诺,谁先交钱谁先选车位,不能白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