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法律咨询 > 详情

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家庭成员遗产继承

律师你好,我家有姐弟四人和母亲一人,在2O18年6月2O日,我的大弟弟在工地开车肇事死亡,当年五十岁,没有结婚,无妻子儿女,保险公司和开发商赔偿85万元,在我们签字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人说我们的母亲为第一继承人,我们姐弟仨为第二继承人,我想问一下,去掉我母亲的继承款,我们姐弟有继承款么,每八能有多少钱,
谢谢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9-03-15

律师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无权继承。

    回答时间:2019-03-25
  • 回答:遇鹏 电话:15265358811

    死亡赔偿金主要是对物质供养关系人的赔偿,给你母亲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你们兄弟姊妹有为你死亡的弟弟花过钱,可以给你母亲协商。如果没资助抚养过弟弟,你们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回答时间:2019-03-19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一般没有姐弟的份额,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9-03-19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们姐弟无权继承..

    回答时间:2019-03-18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全部归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时间:2019-03-18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所有的都是你母亲的。

    回答时间:2019-03-18

相关咨询

我要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查看全部留言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胶东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胶东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胶东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胶东在线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