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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遗产继承

老太太有房产一套是拆迁所得,老伴在拆迁之前已经去世.有6 个子女.老太太想立一份遗嘱,但是听说遗嘱需要子女全部签字并且公正才有效、这种说法正确么?
或者老太太想趁着现在把房产卖掉,老太太现在有没有这个权利。用不用得到子女全部同意才能卖房?
谢谢律师的解答。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8-12-15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如果房产为老太太的个人所有,则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

    回答时间:2019-01-08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屋是老太太夫妻共同财产,则涉及到其他人的法定继承权利,建议你当面找律师咨询。

    回答时间:2018-12-19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先要看是全产权还是共有,或有继承份额而定。 对自有的产权部分可以处分 其他的由共有权人处分才可。

    回答时间:2018-12-1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首先应该确定该房子是老太太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老太太一人所有,则不需要...

    回答时间:2018-12-18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立遗嘱不需要全部子女签字,但是属于老伴的部分财产,老太太无权处理,需要征得子女同意。

    回答时间:2018-12-17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属于去世老人的遗产份额已经发生继承,老太太无权处分全部房产。

    回答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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