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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男朋友没有离开女朋友家报警属于非法侵入民宅?
去年, 女孩生气,男朋友在哄女孩,女孩冲动报警,当出警民警告知男朋友,“涉嫌非法侵入民宅”,女孩一再和出警民警解释说“他没有违法,人家没有闹事,我不追究,他不走我报的警,只是让他走”,民警以男朋友没有带身份证为由,让他到派出所落实身份,并用强制传唤方式上手铐男朋友受伤。出警执法仪有录像。 事发后男朋友报警督察,治安大队来给男朋友笔录时说他,“男朋友已经犯罪,构成强制传唤,因为住院来医院笔录”。女孩也做了笔录说的和执法仪录像一样。当时公安局已经定案男朋友没有违法,男朋友受伤是因为民警让他离开现场他不走违法。
9个月后已经过了治安规定6个月处罚,现在又开警车到男朋友家进行传唤24小时,重新笔录,要女孩重新笔录,书面谅解书,女孩不来就要据留男朋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