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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男朋友没有离开女朋友家报警属于非法侵入民宅?

去年, 女孩生气,男朋友在哄女孩,女孩冲动报警,当出警民警告知男朋友,“涉嫌非法侵入民宅”,女孩一再和出警民警解释说“他没有违法,人家没有闹事,我不追究,他不走我报的警,只是让他走”,民警以男朋友没有带身份证为由,让他到派出所落实身份,并用强制传唤方式上手铐男朋友受伤。出警执法仪有录像。 事发后男朋友报警督察,治安大队来给男朋友笔录时说他,“男朋友已经犯罪,构成强制传唤,因为住院来医院笔录”。女孩也做了笔录说的和执法仪录像一样。当时公安局已经定案男朋友没有违法,男朋友受伤是因为民警让他离开现场他不走违法。

9个月后已经过了治安规定6个月处罚,现在又开警车到男朋友家进行传唤24小时,重新笔录,要女孩重新笔录,书面谅解书,女孩不来就要据留男朋友。为什么?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8-07-03

律师解答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需要结合公安机关的证据情况判断。

    回答时间:2018-07-06
  • 回答:张配海 电话:0535—63881488

    建议到律所咨询,委托律师介入。

    回答时间:2018-07-05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要从证据上及程序上看合法性问题。

    回答时间:2018-07-05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一是配合公安执法;二是如实说明情况;三是委托律师介入帮助.

    回答时间:2018-07-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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