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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孕妇公司宣布破产如何处理

家住莱山区,公司在芝罘区保险也是在芝罘区交的,现在怀孕3个月多一点,今年公司生意不好,现在要求员工上半个月班休半个月的班,下一步打算宣布破产,请问要求上半个月休半个月工资同样按照半个月来发这样是否合理,如果公司下一步宣布破产以后,是否可以会享受到生育津贴和报销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8-05-09

最佳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根据你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说支付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基本工资的70%。如果正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无法垫付的,你可以在休假结束后一年内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

    回答时间:2018-05-10

律师解答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第一个月应当全额支付,关于生育保险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8-05-14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时间:2018-05-10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第一个月要全资。 后面的按70计发。

    回答时间:2018-05-1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企业安排待岗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生育保险可咨询社会保险机构。

    回答时间: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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