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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购房合同更名

我们夫妻于2017年在山东烟台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是由我丈夫签署的,共同借款人是由我夫妻二人共同签署的。
18年1月份,我丈夫因意外身故,此套住房现只处于备案登记状态,开发商告知我说,现在这种情况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人作为其配偶,希望能够办理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的变更,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中的义务跟权利,避免由此引起的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之前我已与开发商反应过,并也与房管局沟通过,房管局及开发商一直就是坚持说要我还清贷款,否则变更事宜是不给予办理的。但是还清贷款对于我而言,是非常的困难。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8-04-26

最佳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涉及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去世一方的遗产。因此这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也涉及到开发商和贷款银行的利益,建议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时间:2018-05-03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继承份额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委托律师帮助.

    回答时间:2018-05-02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与其他继承人进行法院权属诉讼。 其他继承人同意的,可由你一个办理变更手续。

    回答时间:2018-04-3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因为涉及贷款,只有还清才能过户,否则只能解除合同。

    回答时间:2018-04-27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也可以和其他继承人签订协议,对房产进行约定,等还清贷款后再办理登记手续。

    回答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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