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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开发商收了全款却不建造

2009年购买车库,已交付开发商全款。但该车库一直未建造,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是否涉嫌欺诈或非法集资?能否追究开发商刑事责任?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8-02-05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交付期限可发函催告,经催告后还不交付,可起诉法院解除合同要求退款。

    回答时间:2018-03-06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以查清原因,确定案件性质。 民事部分可起诉索赔。

    回答时间:2018-02-11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从你的简单描述来看,开发商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回答时间:2018-02-11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回答时间:2018-02-0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查明原因.不一定.开发商违约.要求赔偿.

    回答时间:2018-02-06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有权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是否涉嫌诈骗可以先落实车库的规划情况。

    回答时间: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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