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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原欠薪两年不还,今又注销变更注册新公司咋办
今要诉说的是:退休人迟献,年70岁,家住开发区。伙同家住芝罘区的唐功萍(女),近50岁,利用退休职工杨志云(女)(是迟献的老伴)的名义,於2008年在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了名为:“烟台神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利用其合法的外衣,招募职工为其劳动做工赚钱,无视国家劳动法规条列的权威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制约,长期以公司资金困难为由,克扣拖欠职工辛勤劳动的工资中饱私囊,不少已拖欠达两年之久,大多至今仍无理拒还。可此间他们不仅增购了新车,还打广告以5000-8000元月薪私募职工为其劳动,现已有多人上当受骗不得不愤然离去,现仅剩他们两人改头换面,又在开发区注册了一家名为:“海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由迟献老伴杨志云变更成其儿子迟少磊。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以此来逃避拖欠工薪。
我离开时,原公司合伙股东兼财务会计的唐功萍代表公司写了一张注明:【欠魏铭工资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 3500x4=14000(壹万肆仟元整) 约定2016年3月-4月付款 烟台神州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人唐功萍 】 并加盖了公司公章。(附后有欠条原件)
原股东唐功萍说:“我现已转到新公司了,(即其新注册的海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是神州电子公司的人了,你去找神州电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志云吧,(即迟献的从不参入公司经营的老伴)”一语暴露出了他们通过变更注册新公司和法人代表及地址,妄达其逃避债务侵吞员工劳动工酬的目的。
今请问现在我们该咋办?



